美国应对新冠疫情法律、政策一览 (An Introduction of US Legislation and Policy Response to COVID-19)
【 前 言 】
新冠疫情在美國爆發以來,已造成超過四萬餘人感染。紐約州成為全美確診病例最多的重災區,於2020年3月7日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同時隨著抗疫措施的實施,疫情對美國經濟、政治產生全面影響,公共場所停擺、企業停工等措施帶來了一系列法律和經濟問題。美國達凱律師事務所藉由本備忘錄,向廣大客戶和在美華人提供新冠疫情相關法律和政策解析,希望我們盡快取得抗疫戰爭的勝利。
一、新冠疫情在美國的發展與影響
早在1月21日,美國就宣佈境內出現第一例新冠肺炎患者。由於政府未能在窗口期實施有力防控,疫情也在之後繼續惡化,確診病例及死亡病例都快速攀升。2月29日,華盛頓州報告了首例新冠肺炎死亡病例。
23日,美國各州共報告超過100例新增死亡病例,這是疫情暴發以來美國單日死亡病例數首次升至三位數。死亡病例已至少遍及美國34個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和波多黎各。紐約州確診病例最多,為20875例;新澤西州確診病例2844例;華盛頓州確診病例1996例。
自2月末以來,美國國會、聯邦各行政部門、各州政府均開始採取措施來減緩疫情傳播,包括積極立法、宣佈緊急狀態、採取不同程度的關閉公共場所、防聚集措施、發佈疫情防控指南等。疫情和停工政策,給美國經濟帶來了巨大影響,美股多次熔斷,大型企業運營受限,小企業無力維持,複雜至金融交易,簡單如房屋租賃,違約情形紛紛出現,各方都難以應對。
2020年3月6日,Trump簽字通過了Coranavirus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Supplemental Appropriations Act, 向聯邦機構撥款83億美元用於應對疫情。以此為契機和開端,各類疫情相關的立法議案已紛紛開始審閱,我們力圖梳理出較為清晰和簡明的聯邦及紐約州相關法律、政策指引,為您的權益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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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與政策應對 —— 用工專題
2.1 聯邦
2020年3月18日,Families First Coronavirus Response Act成為法律,其中Division E標題為《緊急帶薪病假法案》(Emergency Paid Sick Leave Act), 要求企業為依法隔離、疑似或確診為新冠肺炎的員工或需要照料隔離、疑似或確診家人的員工提供80小時或兩周的帶薪病假,在此期間,企業不得因疫情原因解僱該員工,也不能另聘他人承擔該員工的工作。這一法案將持續有效至2020年12月31日。
除以上法律以外,其他議員也提交了一些帶薪休假權利、企業防護措施、新冠肺炎工傷援助相關的bills,目前正在審議中。
2.2 紐約州
紐約州議會發言人於2020年3月18日宣佈,紐約州議會通過了一項立法(Bill No.: A. 10153),為全體紐約州公民提供疫情期間帶薪休假保障:
僱傭員工人數少於10人且淨收入少於一百萬美金的小型企業,將有權立即投保帶薪家事假和暫時殘疾保險;
僱傭員工人數少於10人但淨收入高於一百萬美金的小型企業和僱傭員工數量為11-99人的中型企業,員工有權享受至少五天帶薪病假,同時可投保帶薪家事假和暫時殘疾保險;
僱傭員工數量超過100人的企業和公共機構,員工可享受至少14天帶薪病假。
A. 10153保障所有員工全額發薪,以上保險也不再設等待期,立即生效賠付。
Ref.: https://nyassembly.gov/Press/files/20200318a.php
三、法律與政策應對 —— 房屋貸款及租賃專題
3.1 聯邦
截止本報告日(2020年3月24日),已有兩位眾議院議員提交了廉租屋(Assisting Housing)房客暫停繳納房租和疫情期間暫停驅逐房客的議案。
3.2 紐約州
2020年3月19日,紐約州財政服務部以Guidance的形式要求紐約州的所有抵押權人對借款人因疫情造成的影響盡量寬限,包括對房屋抵押貸款設置了90天的寬限期;寬限期內不作為違約,不記入抵押人的征信報告;對試用貸款額外再寬限90日,並且不影響後續貸款等。
紐約州州長Cuomo在3月20日簽署的Executive Order中,要求90天內不得驅逐房客或開展foreclosure.
Ref.: https://www.dfs.ny.gov/industry_guidance/industry_letters/il20200319_coronavirus_mortgage_relief
四、法律與政策應對 —— 金融專題
4.1 聯邦
2020年3月21日,財政部和IRS宣佈報稅期限延長三個月,納稅人無需承擔利息或罰款。
參議院議員Mitch McConnell於2020年3月21日提交了Coronavirus Aid, Relief, and Economic Security Act (簡稱”CARES Act”), 全面提出了新冠疫情爆發期間應對經濟影響的各類措施,包括但不限於:
建立針對小型企業的可寬限過橋貸款、提供額外金融或技術援助;
個人納稅基數減免$1200美金;
企業社會保障負擔減輕或延期扣除,修改企業納稅時的扣減項目;
為新冠肺炎預防、診斷和治療提供額外的資金保障,擴大醫保保障範圍;
助學貸款暫停償還;
財政部為貨幣市場基金提供短期擔保。
需要注意的是,該法案還處於審閱期間,尚未通過國會程序正式立法。
Ref.:
4.2 紐約州
2020年3月19日,紐約州財政服務部以Guidance的形式要求紐約州所有金融機構採取積極有力的措施保障客戶和小企業利益,為遇到資金困難的客戶和小企業提供支持,包括但不限於:
放棄透支費用;
提供條件更優的貸款;
豁免信用卡消費和其他貸款的滯納金;
不再收取ATM費;
提高ATM每日取款限額;
豁免定期存款的提前取款罰金;
為符合條件的客戶提高信用卡額度;
保障客戶和小企業用戶在金融機構停業期間不受到損害。
2020年3月12日,紐約州財政服務部發佈了行政命令,將商業銀行、適格貸款人、預算管理人提交年度、季度報告的時限延長45日。
2020年3月20日,紐約州州長Cuomo發佈了行政命令,將稅務申報期限延長60天。
Ref.: https://www.dfs.ny.gov/industry_guidance/industry_letters/il20200319_consumer_support_coronavirus
https://www.dfs.ny.gov/system/files/documents/2020/03/ea20200312_covid19_relief_order.pdf
五、法律與政策應對 —— 法院與訴訟專題
5.1 聯邦
美國聯邦法院未做統一防疫安排,而是根據各法院所在州的情況,遵守該州政府和當地衛生部門關於疫情的政策和法令。一些聯邦法院已經就法院業務、開庭時間和人員安全發佈了法院令,如加州北區法院已於3月16日關閉了位於San Francisco, Oakland, San Jose和 McKinleyville的4個法庭至5月1日。
目前,Georgia, Maryland, Pennsylvania, Delaware, Massachusetts及Nevada的多個聯邦法院採取了關閉、暫停公眾開放、開展無接觸業務辦理、開放電子資源等多種防疫措施。
紐約東區法院3月17日簽署命令不再開庭,將於4月27日之後開始開庭審理案件;紐約南區法院僅開放3處法庭並採取限行措施。
Ref.: https://www.uscourts.gov/news/2020/03/12/judiciary-preparedness-coronavirus-covid-19
https://www.nysd.uscourts.gov/notice-to-the-bar
5.2 紐約州
紐約州各地法院採取了程度不同的防控措施,包括暫時遷移(temporarily relocation)、視頻開庭(video conferencing)、線上作業(virtual operations)等。3月22日,紐約州法院首席行政法官簽署命令,除了刑事審訊、保釋申請、臨時禁製令、兒童保護等緊急、重要案件之外,暫不受理以紙質或電子形式提交的任何案件。
Ref.: http://www.nycourts.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