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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3职业移民简介及申请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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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移民(Employment-Based Immigration)指根据美国法律,任何美国劳工市场上短缺的合格人才、技术或特殊人才申请美国合法永久居住权的移民类型,共有EB-1至EB-5五个类别。 美国雇主担保移民(Third Preference EB-3,简称“EB-3”),是第三优先的职业移民类型。EB-3申请人无法独立完成申请,须有雇主为其提供担保。

I.   EB-3基本类型

EB-3职业移民大体可分为三种申请类型:

第一种为熟练技术工人(Skilled Workers),申请人须证明至少有两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且非临时性或季节性工作;第二种为专业技术人员(Professionals),申请人须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而且须证明其所获得的学士学位是其从事职业所必须,教育和经验均不能代替学士学位;第三种为其它工人(Other Workers),申请人能胜任非技术类劳动,不需要两年培训或工作经验,且非临时性或季节性工作。其中,前两项为专业技术类岗位,如厨师、电工、工程师、讲师、品质检测员等。第三项为非技术类岗位,如清洁类、食品加工类、种植类、养殖类,屠宰类等。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II.    EB-3申请条件

首先,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上述申请类型中的一种,并满足该类型的具体要求;

其次,根据USCIS指南,不论申请哪种的EB-3,均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 申请人须持有美国劳工部出具的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劳工证的完整名称是“外国人工作证明”(Alien Employment Certification),是劳工部给移民局的一种证明,证实如果该申请人在美国永久性工作并不会因此剥夺美国工人的工作机会。劳工证又分为临时劳工证和永久性劳工证。一般所说劳工证是指永久性劳工证,通称劳工证,是雇主打算支持其雇员申请职业移民而事先向劳工部提出的一种申请。

2. 雇员须获得美国雇主保证的全职工作岗位(a permanent, full-time job offer)。

3. 该项工作须没有合适的美国公民愿意或能够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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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I. EB-3申请所需文件

EB-3是美国雇主担保移民,因此须由雇主为雇员申请并提交所需文件。申请及所需提供文件包括:

1. 雇主(申请人)须获得美国劳工部出具的劳工证;

2. 雇主应填写Form I-140 外国雇员移民申请表(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包括雇主信息、申请类型、雇员信息、拟雇佣信息和雇员配偶、子女信息等。

3. 同时缴纳$700的申请费,如需申请加急程序,还需提交Form I-907并缴纳额外$1,225的申请费;

4. 雇主须提交年度报告、联邦所得税申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证明有持续能力支付雇员自签证优先日至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期间的工资,以及其他证明文件,最后签署并提交Form I-140。

此外,美国移民局允许在线提交申请,程序较为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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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中国公民申请排期及现状

EB-3比EB-1、EB-2申请条件较为宽松,申请人数众多,因此积压时间比较长。鉴于此,自2016年10月起,美国移民局的排期启动AB表模式。A表为“移民签证的最后批准日期(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B表是“可以递交申请的最早日期(递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递件排期”允许投资人提前递交绿卡申请(I-485),移民局会对个案进行先行审批,待排期有效时发出绿卡。

目前,中国大陆居民已适用递件排期政策,根据如下美国国务院发布的最新排期表,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绿卡批准排期进展到2014年10月1日,递件排期进展到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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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批准排期日;来源:U.S. Department of State: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law-and-policy/bulletin/2017/visa-bulletin-for-june-2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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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递件排期日;来源:U.S. Department of State:https://travel.state.gov/content/visas/en/law-and-policy/bulletin/2017/visa-bulletin-for-june-2017.html

总之,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而言,EB-3以其无语言、高学历、资产和商业背景的限制,申请门槛低、申请材料简单、性价比高等特点,成为移民美国的稳妥方式;但由于申请文件众多,程序复杂,因此需要聘用专业的移民律师帮助递件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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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WK 国际律师事务所

The WK Law Firm(“WK”)于1984年在美国成立,总部位于纽约曼哈顿中城747大厦,并在中国设有代表处,主要从事跨境并购、银行业务、国际贸易、国际商业诉讼与仲裁等法律业务。WK 代表许多国际著名企业,例如:海航集团、中国建筑、威特集团、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航空公司、美林公司、 JPMORGAN、 HSBC、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华嘉华银行、东亚银行、大华银行、国泰银行、国际银行等。

WK首席代表吴异军(Allen Wu)先生是常春藤宾州大学法学博士、艾利斯岛杰出移民奖章得主、共和党亚裔总党部执行主席、亚太总裁协会全球副主席、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作为知名中美贸易投资专家,吴律师在美国主流社会法、政、商界均享有良好声誉及知名度。吴律师在跨境投资、国际贸易,及商业诉讼领域有超过30年的专业经验,近年来,吴律师与其精英团队协助客户成功完成了多项重大标志性收购项目,受到业界广泛认可与关注。

WK中国代表处律师赵姝女士(Alice Chao)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擅长跨境并购、国际贸易、争议解决、资本市场等业务。多次协助客户成功完成大型跨境并购项目,长期担任中美跨国企业项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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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17-11-2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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